喀嚓喀嚓。
投枪巨大的威力,瞬间将首当其冲的数百个骑兵,连人带马,凄惨地坠于马下。
“再投——”
每个大戟士,随身所带,至少有十根银色短枪,杀伤力极为可怕。
几轮的枪雨过去,面前的两边草原,早已经是密密麻麻的尸体。
司马绰脸色得意,若是支普通赵军,估计这时候早被冲散阵型了。但对不起,他们可是金甲大戟士。
“不对,小王爷!这些冲在最前的人,是弱卒老马,身上也不过是仿制的薄甲!”军参突然发现了什么,脸色惊叫。
“什么!”司马绰大惊失色,推开两个人影,往前急急一看,果然,确实如军参所言,这冲在最前的敌军,确是普通不过的老卒病马。
也就是说,分明是来诓他的。
“该死!”司马绰勃然大怒,“所有人,收起投枪,转而用短弩。”
短弩的杀伤力,自然是不如掷枪的,但好在携带的弩矢不少,几拨的飞矢过去,又射杀了数不清的炮灰老卒。
“小王爷,有些不对。”军参艰难喘了口气,“这些敌军,似乎是在消耗我等。”
“东面的,也不是真正的烈云火骑,不过是仿制的普通骑兵。”
司马绰一颗心沉了下去。这一会他才明白,是彻底中了敌人的圈套。
“小王爷,只需要再坚持一下,北山郡的大军,定会很快来驰援。”
司马绰一时陷入两难。
正常来说,以金甲大戟士的能力,足以在敌军冲杀到面前之时,先把敌军杀得七零八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