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政府所欠内债,还有几笔较大的,便是1921年内务部的赈灾借款,共计四百万元,年息七厘,以厘金及常关一成附税为抵,期限二年。交通部车辆借款,六百万元,年息八厘,以京汉等路盈余为担保。农商部实业有奖债券,起于1917年,定额二千万元,分四次发行。1920年发行第一次五百万元,后来又发第二次六百万元,关余都未能消完。此外便是历次所发的国库券了……
中国外债,起源于同治五年英伦银行1430000镑的借款。从此到光绪十三年,共借外债六次,总数为40000000两。至光绪二十八年,都已偿清。甲午战后五年间,共借外债七次,总数370000000。《辛丑和约》,赔款至关银450000000。又规定以金偿还。后来因镑亏无着,又借汇丰银行1000000镑。后来又有币制实业借款。四国银行团,共付过垫款100000镑。
所以当有清之末,所欠外债如下表。
以上各项借款,总数系17611000两,只占赔款三分之二。所以说庚子赔款,实在是致中国死命的(以上据经济讨论处《庚子赔款与中国外债》,见1922年《申报星期增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