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中国近代史的学科对象终于得以确立: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历史作为研究对象。这个研究对象的时间范围是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大约110年的历史。这种认识,是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下得出的,是以对近代中国的社会经济形态即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的考察为出发点的。应该说,这个认识是符合近代中国真实的历史进程的,也就是说,中国近代史学科对象的确立,是在几代学者长期探索、争鸣的基础上形成的,是科学的学科体系。
在作出这种结论性认识的时候,有两个问题需要提出讨论。
一是苏联的历史分期主张。苏联把十月革命以前的历史看做是资本主义发生发展的历史,是世界的近代史;把十月革命以后的历史,看做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的时代,是世界的现代史。这种观点打破了西方学者所固守的西欧中心论的传统观点,体现了历史观的进步,但是不能简单地拿来套在中国历史的分期上,正像我们不能简单地拿欧洲的历史分期法套在中国历史上一样。中国的历史发展有自己的特点,中国有自己的国情。中国近代历史所经历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欧洲和苏联都未曾经历过的。结合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发展,主要考察近代以来发生的历史巨变,把1840年至1949年所经历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作为中国的近代史,是符合中国历史自身的规律和特点的。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结束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中国开始了独立地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程,中国历史越出了自己的近代,进入了自己的现代时期。